公司未缴社保和欠薪怎么办?

案件类型:劳动仲裁

案件子类型:离职纠纷

案发地: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

涉及金额:199

是否签署劳动/劳务合同:未签署

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:没有

劳动/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:没有

大致情况:1.申请人于2025年8月13日入职被申请人处,9月1日离职,在职期间公司未缴纳五险,且未按21.75天标准核算工资,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
2.但被申请人没按规定,给申请人交2025年8月13日至9月1日在职期间的五险(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),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补上这期

诉求:1.我要求被申请人工资给我按照21.5计算方法,把剩余的工资补发给我
2.我要求被申请人把我在职期间没有交的五险赔偿给我

年龄:暂无

学历:中专

职业:销售

所在地: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

回复

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
  •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,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和足额支付工资,涉嫌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和第八十五条,您有权要求补缴和工资差额。立即收集考勤记录、沟通证据,并准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,以避免时效风险。

    用人单位未为您缴纳2025年8月13日至9月1日期间的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,这直接违反了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八条,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对于工资计算问题,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五十条和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九条,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足额支付工资,您提到的21.75天标准是月计薪天数的常见方式,但具体计算需依据实际出勤和劳动合同约定(尽管未签署合同,事实劳动关系仍受保护)。您的诉求合法,但需注意:社保补缴需通过行政途径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,而工资差额可通过劳动仲裁追索。证据方面,重点收集入职证明、工资支付记录(如有)、考勤数据以及任何书面或电子沟通记录,以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。时效性上,劳动仲裁申请需在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,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。行动上,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,若无果,则向杭州市上城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。潜在风险包括证据不足或用人单位拒不履行,但通过法律程序,您可获支持。

    1周前 0条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