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5天被无故开除,公司口头辞退后工资未结清,我该怎么办?

案件类型:劳动仲裁

案件子类型:调岗降薪/变相裁员/以违纪为由辞退

案发地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

涉及金额:10000

是否签署劳动/劳务合同:已签署

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:

劳动/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:没有

大致情况:本人在第5天中午上班,威星智慧企业管理人员无故开除我,口头让我下午不用来了。当天下午报警,警察到现场调解,后和中介签署我离职手续和签资核算单,约定结算工资,未说明具体明细,宁波富鼎企业管理公司代发工资到本人账户,本人未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和工资福利,后代发工资又发了一笔,又让我退还。

诉求:主张企业赔付应得违法辞退补偿金和应得工资福利,和抵扣企业说的错发工资。

年龄:暂无

学历:中专

职业:农民工

所在地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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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,根据您提供的情况,您在工作第5天被口头辞退,随后与中介签署离职手续,公司至今未支付经济补偿。您有权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,该行为涉嫌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。建议您立即收集证据,包括工资流水、报警记录等,以维护自身权益。以下为详细分析:
    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八条,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需按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您在试用期被无故辞退,公司未提供合理理由,构成违法解除。同时,公司代发工资后又要求退还,需核实是否存在错发,若属工资组成部分,您无需退还。您的诉求包括违法辞退赔偿金(工作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,再乘以2,即1个月工资)、应得工资福利,以及针对错发工资的抗辩。建议立即向杭州市余杭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,保留报警记录、工资流水及离职协议等证据。
    您需要尽快行动,因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,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。若公司主张您退还多发的工资,您可依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抗辩,主张其未提供明确计算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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